[摘要] 9月1日,房产加名税终于尘埃落定,财政部表示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间房产加名免征契税。
新婚姻法解释三自8月13日开始实施,半个月以来,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:从房子产权到房产加名,再到如今的加名税问题。
9月1日,房产加名税终于尘埃落定,财政部表示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间房产加名免征契税。
夫妻房产加名将免缴契税
1日15时,记者从财政部网站了解到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1日下发通知,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房屋、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,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,免征契税,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据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,在新婚姻法出台之前,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房屋、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,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,按照房屋赠予计算征税,要加收4%的契税和万分之五的印花税。
“但因为现在并没有接到有关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房产加名免征契税的具体文字通知,所以短时间内还不能按照免税政策来执行,仍然按照4%的契税和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来对房产加名征税。”该工作人员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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