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 《婚姻法》新司法解释出台后,房产证上加名及“加名税”的问题也引来很多市民的关注。31日,记者江西从省地税局了解到,因涉及民生问题,地税部门比较谨慎,在没有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正式下文之前,江西省暂不予考虑征税。
“这关系到民生问题,地税部门对此也比较谨慎。”省地税局财产行为税处副处长胡国忠表示,因为有的地方开始就此征契税,有的征个税。
省地税局本来打算向国税总局咨询后再作决定,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因加名是否要纳税涉及许多人的利益,国税总局对此也不会轻易表态,因此省地税局也就没有必要再咨询了。
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尹小明也表示:“我们暂不考虑加名是否要交税的问题。根据的《婚姻法》司法解释,加名意味着财产在夫妻之间发生了转移,但这种转移和房子过户给别人是否一样,目前还有很多的争议。因此,省地税局暂不考虑房产加名征税的问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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